巩义观众司女士打来热线反映,几年前的部分货款一直没有拿到,她到法院起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 这是怎么回事呢? 司女士说,她所经营的公司与郑州华宇高炉科技有限公司有业务往来,截止15年8月24号,华宇公司还欠她40多万元货款。 2018年3月,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决,郑州华宇高炉科技有限公司在十日内,支付货款42万多元。对方一直没履行,司女士随后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定代表人换成了节目开头采访到的环卫工人。10月12号上午,司女士再次找到李子成的时候,他正在打扫卫生。 司女士说,为了搞清楚华宇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子成和环卫工李子成是不是同一个人的身份,她专门查询了身份信息,此外还找到巩义市站街镇政府求证。 随后,司女士来到了承包的郑州傲蓝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 当天下午四点左右,司女士又来到了巩义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在说明情况后,管理处工作人员将李子成的照片发给了环卫小组长。 晋泽 河南扬善律师事务所 律师 根据工商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如果企业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企业变更前法定代表人和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到场,在工商管理部分相关工作人员核对双方身份无异后,由双方进行签字,才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果说其中的一方没有到场,工商管理部门是有权拒绝给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 司女士说,2018年6月30号,她和郑州华宇高炉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了一份执行和解协议。郑州华宇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每月还5万元给司女士,保证8个月付清。 晋泽 河南扬善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一般情况下,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 都具有一定债务履行能力。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企业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了逃避债务,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的判决确定的执行义务,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司女士怀疑,另一家新成立的河南华宇高炉实业有限公司,和她所寻找的那家郑州华宇高炉科技有限公司可能存在关联。那么,真实情况是不是这样呢? 10月12号,记者来到了河南华宇高炉实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司女士多次拨打公司负责人白总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在河南华宇高炉实业有限公司门口,司女士遇到了另一位追要货款的人。 司女士说,她也没想到,一起简单的案件,早已经过法院判决,并且达成了执行和解,如今却变得扑朔迷离。 晋泽 河南扬善律师事务所 律师 如果有证据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了逃避执行义务而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执行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追加原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限制高消费人员,也就是我们通俗讲的黑名单。 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19:20《法治现场》 记者:曹霞 编辑:小白 微信扫一扫,阅读更方便^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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